爱无忧

特定癌症三倍赔付
男女特定癌症给付3倍基本保额;
普通癌症(非男女特定癌症及甲状腺癌症)给付2倍基本保额;
甲状腺癌给付1倍基本保额。
男性特定癌症:肺癌、肝癌、前列腺癌
女性特定癌症:肺癌、乳腺癌、子宫癌
满期返还所交保费
若未发生癌症理赔,满期时可获得全部所交保费,资金安全无忧。
真正做到“有癌保癌,无癌返还”。
癌症轻症额外给付
癌症轻症保障额度高达1倍基本保额,且轻症给付为额外给付,给付后仍享有 100%癌症保障,后续保障不打折。
癌症轻症保费豁免
若缴费期间发生约定的癌症轻症,可豁免后续应交保费,帮助罹患轻症的客户减轻财务负担,全力投入治疗,尽显人性关爱。
身价保障全新升级
响应保监会新政,升级身故或全残保障额度,不同年龄段可享有 1.6 倍、1.4 倍、1.2 倍累计已交保费的保障。
投保示例
李先生,30周岁,企业员工,考虑未来发生癌症风险高,趁年轻为自己投保4分“爱无忧两全保险(2.0版)”及“附件爱无忧防癌疾病保险(2.0版)”。
基本保额20万元,保至70岁,主附险年存保费5,444元,20年存。
保险利益如下:
1 癌症轻症额外给付保险金
180天后,若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癌症轻症,给付200,000元的癌症轻症额外给付保险金。
(给付后该项责任终止,其他责任继续有效)
2 保险费豁免
交费期内若发生癌症轻症理赔,豁免后续应交的主附险保险费。
3 癌症保险金
180天内,若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癌症,给付主附险已交保费 5,444 元;
180天后,若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癌症,按照对应保额给付:
1、甲状腺癌:给付 200,000 元;
2、除甲状腺癌及男女特定癌症以外的癌症:给付 400,000 元;
3、男女特定癌症:给付 600,000 元。
男性特定癌症:肺癌、肝癌、前列腺癌
女性特定癌症:肺癌、乳腺癌、子宫癌
4 身故/全残保险金
1、若未满41周岁,给付已交保费之和的1.6倍;
2、若年满41周岁,但未满61周岁,给付已交保费之和的1.4倍;
3、若年满61周岁,给付已交保费之和的1.2倍。
(身故/全残保险金给付后主附险合同终止)
5 期满保险金
70周岁时可获得相当于已交保费总额108,880元的满期保险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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